天合汽车零部件_天合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简介:天合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10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和装配汽车底盘系统以及相关产品(包括底盘电子动力液压转向系统等)、制动系统以及相关产品(包括汽车稳定控制系统的防抱死系统等)、转向系统以及相关产品、乘员安全系统以及相关产品(包括安全气囊的安全电子控制模块等)、动力传动系统以及相关产品、射频电子产品、驾驶员电子系统以及相关产品等。

法定代表人:PER THOMAS NEJMAN

成立时间:2011-06-10

工商注册号:420100500017945

企业类型:分公司

公司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北路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