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三包索赔需要注意什么_汽车零部件三包件运输
一、三包责任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承担后,属于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
解读:
该规定未明确家用汽车产品故障的检测机构、未明确约定生产者对在三包凭证内明示的发动机、变速器、易损耗零部件等范围可由销售者承担责任后直接索赔,及处理时限等细节。可能导致今后厂家自行检测对我们索赔的缺陷不予认可或消极回应,导致我们赔付给消费者的款项无法追偿。2013年1月1日生效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院发布)中,明确约定“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缺陷。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汽车三包法后续仍需细则明确约定生产者责任。
二、三包责任内容
(一)包修
1、包修期限: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计算。
2、包修内容:在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